市內注冊成立的企業(y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自注冊成立或批復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及辦理申報繳費登記。
(備注:本市自2015年7月起登記注冊的所有企業(yè)或2016年6月起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單位,均在批準成立時通過"多證合一"系統(tǒng)同時辦理了登記,此類單位只需辦理繳費登記。除此以外的單位需要辦理參保登記和申請繳費登記。)
上述用人單位具體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經本市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含個體工商戶);
2經本市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成立的機關事業(yè)單位;
3經本市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是指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如各類民辦學校、醫(yī)院、文藝團體、科研院所、體育場館、職業(yè)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4經省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在本市經營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等單位;
5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外資企業(yè)駐深辦事處、駐華代表機構、外國常駐機構、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等單位;
6其他單位:(1)本省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批準成立的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2)本市民政等政府部門批準成立的各類行業(yè)協(xié)會(參照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參保)。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9〕259號);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社會保障部令〔1999〕1號)。
單位網上服務系統(tǒng)
流程指引
(一)通過工商行政部門或民政局成立的用人單位
(1)成立用人單位
經工商行政部門或民政局批準,正式成立用人單位。本市自2015年7月起登記注冊的所有企業(yè)或2016年6月起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單位,均在批準成立時通過"多證合一"系統(tǒng)同時辦理了社保登記,此類單位只需辦理繳費登記。
(2)申報繳費登記
用人單位需登錄社保局單位網上服務系統(tǒng)(https://public.szsi.gov.cn/hsoms/ )完善登記信息,申報繳費登記。申報繳費登記時,網上信息比對通過的,直接辦結;網上信息比對不通過的,需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
(二)其他用人單位
(1)成立用人單位
經國家、省、市相關主管部門批準,正式成立用人單位或各類行業(yè)協(xié)會等。
(2)辦理參保登記。
(3)申報繳費登記。
注:其他用人單位辦理參保登記和申報繳費登記(即上述2、3步)同步進行,用人單位需登錄社保局單位網上服務系統(tǒng)(https://public.szsi.gov.cn/hsoms/ )辦理參保登記及申報繳費登記,填寫完整信息,攜帶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
申請材料
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校驗比對單位工商登記信息、銀行開戶賬號信息,比對通過的網上辦結,無需提供材料。
下列情形需提供材料到窗口辦理(如無特別說明,均只收申請表原件,其余材料驗原件并拍照或掃描):
1、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校驗比對單位工商登記信息通過,但銀行開戶賬號信息無法通過的,網上申請登記后攜帶以下材料到受理窗口辦理:
A網上申報系統(tǒng)登記后打印的《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注銷申請表(用人單位)》(加蓋單位公章);
B 銀行開戶許可證、銀行印鑒卡、銀行開戶證明三種證明材料的其中之一;
C經辦人身份證。
2、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校驗比對單位成立的信息不通過或無法登記等特殊情況,須攜帶以下材料到受理窗口申請:
A網上申報系統(tǒng)登記后打印的《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注銷申請表(用人單位)》(加蓋單位公章),無法預申請的窗口填寫申請表;
B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等辦理工商登記的用人單位)/有關政府文件或批文(機關事業(yè)單位)/民政等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等在非工商部門登記成立的用人單位)/其他由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批準設立文件等證明文件(其中屬于宗教事務部門的還需出具教職人員身份證明及其他規(guī)定材料);
C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yè)執(zhí)照加載了統(tǒng)一信用代碼證的,此項無需提供);
D銀行開戶許可證、銀行印鑒卡、銀行開戶證明三種證明材料的其中之一;
E經辦人身份證。
辦事窗口
機構名稱:直屬分局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彩田路2038號海天綜合大廈9樓
機構名稱:福田分局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彩田路2038號海天綜合大廈一至四樓
機構名稱:羅湖分局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qū)人民北路3092號物資大廈1樓、2樓、11樓
機構名稱:南山分局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南新路3032號(原南山法院)
機構名稱:鹽田分局
辦公地址:深圳市鹽田區(qū)海景二路工青婦大樓14、15樓
機構名稱:寶安分局
辦公地址:深圳市寶安2區(qū)湖濱路5號社保大樓(區(qū)武裝部旁)
>> 深圳市社保經辦機構地圖導航 http://hrss.sz.gov.cn/zmhd/dtzs/ssbjbsckxx/lhq/
常見問題
Q企業(yè)要為我參加社會保險,我可以不參加嗎?為什么?
答:不可以。因為國家舉辦社會保險事業(yè),是國家對勞動者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勞動者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而社會保險的強制性決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Q如何為港澳臺人員參保?
答:參保單位經辦人可直接網上辦理該業(yè)務,操作流程為:登錄“單位網上服務系統(tǒng)”系統(tǒng)→進入“參保登記管理”→選擇“單位人員參保登記”→按要求錄入員工信息,即可完成員工參保繳費登記業(yè)務。
員工辭職或變換新單位社會保險如何處理?
答:員工從本市的一個單位到另一個單位工作,只要將本人的電腦號及身份證號碼交給新單位,便可由新單位申請參保。不論員工是否停交過社保,新參保時自動將前后參保資料、參保繳費年限及個人社保賬戶積累額合并到一起。
企業(yè)繳納了社保費有發(fā)票嗎?
答:企業(yè)繳納社保費用后由社保局每月提供收據,獲取方式由企業(yè)參加社保登記時選擇。獲取方式有兩種:郵政送達和銀行回單箱自取。如企業(yè)需改變獲取方式可登錄單位網上服務系統(tǒng)后自行修改。
企業(yè)的社會保險費欠費了怎么辦?
答:社保欠費三個月內,可登錄單位網上服務系統(tǒng),在“單位繳費管理”—“單位繳費”進行補扣費,也可到社保局窗口進行補扣,跨月將按欠費總額每日0.05%加收滯納金。
Q是否按最低工資去申報大學畢業(yè)生的社保?
答:不可以。因為每個月繳納基本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個月的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的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