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qū)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什么是同工同酬?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qū)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體現(xiàn)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防止工資分配中的歧視行為,即要求在同一單位,對同樣勞動崗位,在同樣勞動條件下,不同性別、不同身份、不同戶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勞動者之間,只要提供的勞動數(shù)量和勞動質量相同,就應給予同等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的條件
1、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
3、同樣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yè)績。
同工同酬的內容
1、男女同工同酬。在勞動報酬分配上的性別歧視由來已久,而且難以根除。
2、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國家和地區(qū)也還存在這種分配歧視。我國自解放以來,基本消除了這種歧視現(xiàn)象。
3、地區(qū)、行業(yè)、部門間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經(jīng)濟水平與生活水平差異很大,各個行業(yè)、部門的特點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著地區(qū)、行業(yè)、部門間“同工不同酬”的現(xiàn)象。
4、企業(yè)內部的同工同酬。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內容,在同一企業(yè)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yè)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同工同酬
全國人大委員會2012年12月24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建議進一步明確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適用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同工同酬是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一項重要原則。但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一些企業(yè)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實行不同的工資福利標準和分配辦法,有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企業(yè)福利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相比差距較大。因此,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合同及協(xié)議應當符合同工同酬的規(guī)定。
此外,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還規(guī)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一些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提出,應進一步明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企業(yè)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不能成為用工主渠道,只能是一種補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