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人社規(guī)〔2014〕2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新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加快推進誠信江蘇建設,引導用人單位增強社會責任感,強化用工管理的信用自律,特制定《江蘇省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監(jiān)督管理辦法(試行)》,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9月16日
江蘇省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監(jiān)督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勞動保障、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全面實施,促進用人單位履行誠實守信的社會責任,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江蘇省企業(yè)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蘇省社會法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監(jiān)督管理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根據依法掌握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信用信息,將用人單位分為不同類別,并實施分類監(jiān)管。
第三條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監(jiān)督管理應當遵循依法歸集、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動態(tài)監(jiān)管的原則。
第四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依法成立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組織適用本辦法。
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與勞動者形成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依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五條 省、市、縣人社部門對管轄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分類監(jiān)督管理。
上級人社部門指導和監(jiān)督下級人社部門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有權抽查、復核下級人社部門做出的分類評定信息,發(fā)現(xiàn)錯誤的,原人社部門應重新審核評定。
第二章 監(jiān)管內容和分類標準
第六條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信息監(jiān)督管理內容:
?。ㄒ唬┲朴喓吐男袃炔縿趧右?guī)章制度的情況;
?。ǘ┳袷?object>就業(yè)管理規(guī)定和招用人員的情況;
(三)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的情況;
?。ㄋ模┳袷貏趧张汕惨?guī)定的情況;
?。ㄎ澹┳袷貏趧雍贤炗啞⒙男泻徒K止解除規(guī)定的情況;
?。┳袷丶w協(xié)商、集體合同制度的情況;
(七)遵守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和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規(guī)定的情況;
(八)遵守登記、申報、繳納和支付各項社會保險費規(guī)定的情況;
(九)遵守工作時間、帶薪年休假和休息休假規(guī)定的情況;
(十)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情況;
?。ㄊ唬┳袷毓M織建立和民主管理規(guī)定的情況;
?。ㄊ┳袷仄渌U蟿趧诱吆戏嘁娣煞ㄒ?guī)和規(guī)定的情況。
第七條 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根據用人單位遵守、履行本辦法第六條情況對其勞動保障信用進行分類,由高至低分為A類、B類、C類、D類和E類。
第八條 近2年內,未發(fā)現(xiàn)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行為或依法不予立案,且未發(fā)生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的,可以定為A類。
第九條 近2年內,經查實處理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案件3件以下,情節(jié)輕微,危害后果較小,及時主動糾正,依法未給予行政處理(行政處罰),且未發(fā)生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的,可以定為B類。
第十條 近2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定為C類:
(一)經查實處理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案件3件以上,6件以下的;
?。ǘ┌l(fā)生集體勞動爭議案件2件以下且有敗訴的;
?。ㄈ┮婪ńo予警告、沒收非法所得或罰款10000元以下行政處罰的;
?。ㄋ模┮婪ńo予行政處理金額25000元以下的;
(五)拖欠工資3個月以下且拒不支付的;
?。┥鐣kU登記申報時瞞報工資總額或人數比例在10%以下或者拖欠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下,且未按要求改正的;
(七)其他一般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十一條 近2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定為D類:
?。ㄒ唬┙洸閷嵦幚淼膭趧颖U媳O(jiān)察案件6件以上,10件以下的;
?。ǘ┌l(fā)生集體勞動爭議案件2件以上,4件以下且有敗訴的;
?。ㄈ┮婪ńo予罰款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行政處罰的;
?。ㄋ模┮婪ńo予行政處理金額25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
(五)拖欠工資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且拒不支付的;
(六)社會保險登記申報時瞞報工資總額或人數比例在10%以上15%以下或者拖欠社會保險費超過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且未按要求改正的;
?。ㄆ撸┢渌^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十二條 近2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定為E類:
?。ㄒ唬┙洸閷嵦幚淼膭趧颖U媳O(jiān)察案件10件以上的;
?。ǘ┌l(fā)生集體勞動爭議案件4件以上且有敗訴的;
?。ㄈ┮婪ńo予罰款30000元以上行政處罰或暫扣、吊銷許可證、執(zhí)照的;
?。ㄋ模┮婪ńo予行政處理金額40000元以上;
(五)用人單位存在使用童工行為或強迫勞動的;
(六)拖欠工資拒不改正6個月以上或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的;
?。ㄆ撸┥鐣kU登記申報時瞞報工資總額或人數比例在15%以上或者拖欠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且未按要求改正的;
?。ò耍﹩挝粰C構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
?。ň牛┮蜻`法行為導致集體上訪、停工等突發(fā)事件或其他嚴重后果;
?。ㄊo理抗拒、阻撓人社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jiān)察或拒不配合社會保險稽核的,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
?。ㄊ唬┎话凑杖松绮块T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經人社部門責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
?。ㄊ┐驌魣髲捅O(jiān)察員、證人、舉報投訴人的;
?。ㄊ┢渌麌乐厍趾趧诱吆戏嘁娴男袨椤?/span>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有C類、D類和E類任一情形的,分別認定為具有一般失信行為、較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為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失信信息。
第三章 信息歸集與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監(jiān)管信息通過以下渠道歸集:
?。ㄒ唬﹦趧颖U媳O(jiān)察機構通過書面審查、日常巡視檢查、舉報投訴調查、專項檢查的方式歸集用人單位信用信息,并錄入勞動保障監(jiān)察信息系統(tǒng)。
?。ǘ﹦趧雨P系、集體勞動爭議仲裁、社會保險經辦等其他工作機構信用信息數據通過信息系統(tǒng)數據交換歸集;
(三)其他提供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信息的渠道。
第十五條 人社部門應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監(jiān)管系統(tǒng),將歸集的信息及時交換進系統(tǒng),進行分類并實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六條 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應在年度書面審查時告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類別;也可依據用人單位申請,告知用人單位信用類別。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對勞動保障信用分類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向人社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人社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復核,經查實異議成立的,應當予以修正。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失信信息通過數據交換歸集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用人單位有本辦法所稱的較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的,分別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黃名單和黑名單,并可以根據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本辦法所稱失信行為的,可以向原認定機構提出書面修復申請。認定機構應自收到書面修復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用人單位近2年內的勞動保障信用信息情況進行審查,符合A類、B類標準的,可以決定允許信用修復,并將修復信息提供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
第四章 監(jiān)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條 對A類單位,實行以下管理:
?。ㄒ唬?次年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免檢通過、免于社會保險稽核;
?。ǘ?參加各類評比表彰活動及公司上市審核等時,出具守法誠信證明;
?。ㄈ?列為勞動保障誠信示范企業(yè)、勞動關系和諧企業(yè)培育對象;
(四) 作為良好信用信息納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
第二十一條 對B類單位,實行以下管理:
?。ㄒ唬?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宣傳指導,幫助其改進勞動用工管理,提升信用等級;
?。ǘ?參加各類評比表彰活動及公司上市審核等時,對近1年內信用情況評審后出具說明。
第二十二條 對C類單位,實行以下管理:
?。ㄒ唬?每年進行不少于1次日常巡視檢查;
?。ǘ?參加各類評比表彰活動及公司上市審核等時,對近2年內守法誠信情況評審后出具說明;
?。ㄈ┛梢詫τ萌藛挝贿M行約談、下發(fā)建議書;
?。ㄋ模┦判畔w集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
第二十三條 對D類單位,實行以下管理:
?。ㄒ唬┟磕赀M行不少于2次日常巡視檢查;
?。ǘ┝腥胧 ⑹泄残庞眯畔⑾到y(tǒng)黃名單,按照《江蘇省社會法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第十九條予以懲戒,有效期3年。
第二十四條 對E類單位,實行以下管理:
?。ㄒ唬?列為各類專項檢查重點單位,每年進行3次以上日常巡視檢查;
(二)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黑名單,按照《江蘇省社會法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第二十二條予以懲戒,有效期7年。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用工人數7人以下的用人單位,暫不定勞動保障信用監(jiān)管類別。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情節(jié)輕微、危害后果較小”是指在同一個勞動保障監(jiān)察案件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拖欠工資、經濟補償等待遇數額較小且涉及人數較少的;
?。ǘ┪从喠趧雍贤⑽磪⒓由鐣kU涉及人數較少的;
?。ㄈ┏瑫r加班時間較短或涉及人數較少,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ㄋ模┢渌楣?jié)輕微、危害后果較小的違法行為。
“數額較小”是指人均數額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2倍金額;“涉及人數較少”是指在3人以下;“時間較短”是指平均每月加班時間超過法定可加班時間在10小時以下;嚴重后果是指造成勞動者身體傷害或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等。
第二十七條 各省轄市可在本辦法第十條至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罰款和行政處理金額幅度內制定本區(qū)域的認定標準,并報省廳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 “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江蘇省企業(yè)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試行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