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wǎng)站等公布,違法信息還將提供給信用信息平臺
【商報訊】(記者 徐 恬)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公布深圳第二季度被墊付欠薪企業(yè)情況,15家企業(yè)欠薪總金額近417萬元(詳見7月18日深圳商報A05版)。記者昨天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的;支付工資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涉及勞動者人數(shù)30人以上或達到用人單位全部勞動者30%以上等7種行為屬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的公布期限為3年,違法信息還將提供給信用信息平臺。
7種行為屬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據(jù)了解,根據(jù)《深圳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公布辦法》,7種行為屬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一、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的;
二、非法使用童工的;
三、支付工資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涉及勞動者人數(shù)30人以上或達到用人單位全部勞動者30%以上的;
四、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涉及勞動者人數(shù)30人以上或達到用人單位全部勞動者30%以上的;
五、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涉及勞動者人數(shù)30人以上或達到用人單位全部勞動者30%以上的;
六、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fā)100人以上勞動者集體上訪、堵路、沖擊黨政機關或引發(fā)群體性械斗、沖突、造成人員傷亡,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
七、侵害勞動者權益案件經(jīng)上級部門批辦督辦、網(wǎng)絡等媒體反映造成重大影響的。
勞動保障違法信息的公布期限為3年
用人單位存在上述7類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信息,以及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規(guī)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都要予以公布。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按照“誰辦案、誰公布”的原則,對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進行公布。
公布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包括這些內容: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二、違法事實及法律依據(jù);
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責令改正文書的文號、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jù)或責令改正依據(jù)、執(zhí)法機關的名稱和日期。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的公布期限是多久?
據(jù)了解,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的公布期限為3年;單處警告的行政處罰信息公布期限為1年。
公眾可以在哪里查看,有哪些企業(yè)違規(guī)?
按照規(guī)定,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應當通過本級政府或本部門門戶網(wǎng)站公布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也可以通過公告欄、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予以公布。
違法信息提供給信用信息公示平臺
被曝光的用人單位可不是只有“丟丟臉面”這么簡單。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將依照《深圳市商事主體登記及許可審批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及時向深圳市商事主體登記及許可審批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提供勞動保障違法信息。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會在依法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或確認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布。
此外,違法信息不準確可申請更正。按照規(guī)定,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發(fā)現(xiàn)其公布的勞動保障違法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jù)證明公布的勞動保障違法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向公布部門提出更正申請,公布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核實,情況屬實的,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