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全面施行。取得“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在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依條件享受子女、繼續(xù)教育、大病、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為確保您能夠方便、快捷、準確地辦理個稅有關事項,本期梳理了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和12366熱線的有關解釋和問答,供納稅人以及扣繳義務人參考。
1 個稅APP系統(tǒng)如何使用
廣大納稅人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可通過以下下載渠道:
(一)蘋果 APP Store。
蘋果APP Store上架應用名為“個人所得稅”。可在APP Store中搜索“個人所得稅”,點“獲取”進行下載。
(二)安卓終端應用。
(1)各省電子稅務局掃碼下載渠道。廣大納稅人可通過各省電子稅務局入口,跳轉到自然人辦稅服務網站后,進行手機APP掃碼下載。
(2)各大手機應用市場。目前已經在華為、小米、vivo、oppo等應用市場上架,應用名為“個人所得稅”,后續(xù)會上架更多應用市場。廣大納稅人可以在上述應用商店搜索 “個人所得稅”下載安裝,如應用市場下載出現(xiàn)問題,則建議使用二維碼掃碼下載方式進行安裝。
下載個人所得稅APP之后,還需注冊。當前,個稅APP支持以下兩種注冊模式:
(一)人臉識別認證注冊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國大陸居民),即通過輸入居民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然后與公安系統(tǒng)進行動態(tài)人臉識別,驗證通過后再填寫賬號和手機號碼,短信驗證通過后完成注冊。
(二)大廳注冊碼注冊模式,即納稅人到任一辦稅服務大廳,經辦稅服務廳人員驗證人證一致后,登記個人證件信息并派發(fā)注冊碼。納稅人再選擇此模式,輸入注冊碼、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和姓名等信息,驗證通過后再填寫賬號和手機號碼,短信驗證通過后完成注冊。
在實操中,個稅APP進不去怎么辦?一般來說,個稅APP進不去是因為網絡連接異?;蛩B接的服務正在停機維護。請先驗證手機是否能正常上網。
如果能正常訪問其他網上信息,那很可能是個稅APP服務器正在停機維護。近期由于各省稅務局正在開展國地稅并庫工作,個人所得稅APP系統(tǒng)需要相應配合停機進行數(shù)據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寧波全程停機;后續(xù)其他省市也將根據國地稅并庫工作需要進行必要的停機數(shù)據投放,具體信息詳見各省市稅務機關網站通知。個稅APP登錄頁面上也會顯示正在停機以及可恢復使用的時間,請在此時間后重新登錄。
2 納稅人需注意哪些事項
對于個稅納稅人而言,應該高度關注以下五個事項:
第一,下載個稅專扣電子模板??梢詮母鞯囟悇諜C關的門戶網站下載,或者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扣繳客戶端,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單,選擇其中的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入口,點擊導入按鈕,選擇模板下載,即可下載最新的電子模板。
第二,獲取自然人申報管理系統(tǒng)申報密碼。扣繳客戶端的申報密碼在企業(yè)第一次申報時可自行設置,也可從辦稅服務廳獲取密碼。如忘記密碼,需到辦稅服務廳進行重置密碼。手機APP和網頁WEB端的納稅人忘記密碼時,可點擊登錄頁面“找回密碼”功能,通過身份證號碼和預留手機號進行重置。若遇特殊情況無法找回密碼的,請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至就近辦稅服務廳進行密碼重置。
第三,提交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以下簡稱60號公告)第十九條,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根據60號公告第二十條規(guī)定,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一)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并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犊鄢畔⒈怼窇斠皇絻煞?,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后分別留存?zhèn)洳椤?/span>
根據60號公告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納稅人選擇年度終了后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將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一式兩份)報送給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
報送電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打印,交由納稅人簽字后,一份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報送紙質《扣除信息表》的,納稅人簽字確認、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簽章后,一份退還納稅人留存?zhèn)洳?,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
第四,納稅人可以不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資料給企業(yè),到時自行申報扣除。根據60號公告第十九條,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納稅人既可以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年度終了后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第五,個人工資不達5000元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申報。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包含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四項),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因此,即使月度工資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納稅人判斷自己全年四項綜合所得的合計收入額減除相關扣除后為正值,那么就應積極申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負值的,可不申報。
3 扣繳人應注意哪些事項
作為個稅扣繳義務人,應在實務中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第一,什么時候開始進行員工個稅專項扣除信息采集?12月22日,國務院正式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稅務總局隨即發(fā)布60號公告。相關發(fā)布后,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形判斷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和范圍,通過填報紙質或電子《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簡稱《扣除信息表》)向扣繳義務人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續(xù)稅務機關上線的遠程客戶端,通過手機APP、WEB網頁、電子稅務局等方式便捷辦理。
第二,納稅人通過電子模板方式報送給扣繳義務人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打印下來讓員工簽字?根據60號公告第四章相關規(guī)定,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模板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除信息表》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應簽字(章)后分別留存?zhèn)洳椤?/span>
第三,請問企業(yè)是否要留存員工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的資料?根據60號公告第二十條第二款: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犊鄢畔⒈怼窇斠皇絻煞?,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后分別留存?zhèn)洳椤<{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有關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椤?/span>
第四,員工提供的信息,企業(yè)怎么核實是否真實?根據60號公告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也不得擅自更改納稅人提供的相關信息。但扣繳義務人根據其所掌握信息,發(fā)現(xiàn)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以要求納稅人修改。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五,專項附加扣除中,扣繳義務人如何為納稅人辦理扣繳申報?根據60號公告第五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辦理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根據納稅人報送的《扣除信息表》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年度中間更換工作單位的,在原單位任職、受雇期間已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不得在新任職、受雇單位扣除。原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納稅人離職不再發(fā)放工資薪金所得的當月起,停止為其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60號公告第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xù)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于每年12月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并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鄢{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扣繳義務人應當將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一并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