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對終局仲裁裁決有異議的,且有《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6種情形,即仲裁程序違法或者適用確有錯誤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如果仲裁裁決被撤銷,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